第五十条 每半年应至少检查一次钢瓶喷头,清除灰尘,防止杂物堵塞喷嘴。 第五十一条 每年应请专业消防公司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,检查项目包括: 一、灭火钢瓶和启动钢瓶的阀门、压力表。 二、瓶架、释放阀、集流管、启动管路。 三、灭火管道、管架、管长。 四•喷头和装饰罩。 五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灭火控制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。 第五十二条 每四年应请专业消防公司检查一次启动气缸密封件,发现老化、变形、应立 即更换并作测试。 第五十三条 消防系统启用后,应立即与生产厂家联系,以便迅速恢复工作状态。 第九章 环境监控管理 第五十四条 监控系统有专人兼管,任何人不可随意操作。 第五十五条 监控系统专用电视只能用于监控,不许挪用。 第五十六条 值班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,当班时应经常检查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, 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备。 第五十七条 监控系统录制的磁带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,至少保存一个月。 第十章 处罚条例 第五十八条 在计算机机房内抽烟,第一次罚款200元;第二次500元;第三次建议调离 计算机部门。 第五十九条 在计算机机房内喝水 (除值班室和交流室外)、吃零食•不清除计算机桌上 及打印机旁废纸等行为,第一次处以彻底打扫机房三次;第二次处以彻底打扫机房五次;三次 以上全社通报批评或调离计算机部门。 第六十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者,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建议调离计算机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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